最近,一些会员和地方发改委等机构向我会反映在一些地方出现了“中国投资协会xx省(或市)分会或分中心”,有些还打出“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”的旗号,从事招收会员、集资、挂牌等多种盈利甚至诈骗活动。据查,这些行为有些是个人和机构自行假冒的,有些是我会下属单位违规批准设立的。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,我会作为国家批准的社团组织,不允许在地方设立分会和分中心等分支机构。我会也从来没有批准过设立地方层次的分会和分中心。所有“中国投资协会xx省(或市)分会或分中心”都是非法的。对于我会下属单位违规批准设立的,我会已责令他们取消。
希望我会会员和社会各界帮助我会进行监督,发现类似情况及时向我会反映。
同时警告那些假冒我会名义开展活动的个人和机构,立即停止该行为。如继续妄为,我会将对其提出法律诉讼。
特此声明。
中国投资协会 2015年8月27日